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务工的参保人员
在外出差突发疾病住院
本地医疗水平有限,需要转诊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以上这些参保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医疗保险买在本地,但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在异地就医。
这些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许多都会遇到一个问题——
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在本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一样吗?
备注:以下内容均以成都市为例,各省市医疗保险的报销具体情况略有差异,仅供参考。
先说答案:
在办理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登记后,报销比例一样;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不一样。具体来说>>>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登记后,在备案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未办理备案登记,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1200元(起付标准不变)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0%,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下降10%;
那满足什么条件
才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对象又是哪些人群?
我们接着往下看
▼
异地就医备案的前置条件
(1)参保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满足成都市医疗报销条件
(2)在异地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长期驻外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对象
(1)长期在异地居住或务工的参保人员
(2)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
(3)在外突发疾病急诊抢救入院
(4)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9 山东培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90200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