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山东省政府部署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
据了解,此次改革以合法居住或合法就业为条件,实施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原则,畅通农民变市民、市民变农民双向渠道。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另一方面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改变过去乡—城单向流动模式,推动城乡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平等交流和均衡配置。
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山东省政府同时制定推出了三项保障措施。强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让外来人口共享幸福安全、宜居宜业的高品质城镇生活,实现“吾心安处是故乡”。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落实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保留政策,解决他们最牵挂的土地、最关心的权益问题,让广大“进城族”放心、安心。实施“人地钱”挂钩机制。进一步完善财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政策,调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
全省公安机关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对落户在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的人员,公安机关依其申请颁发家庭户口簿,以方便其社会生活。建设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高频事项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全省“通迁、通办”,为“跨省通办”创造条件。据了解,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持续不断降低城镇外来人口落户条件,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农村人口进城落户越来越方便,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0.50%左右,极大地增加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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