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推出了一系列就业帮扶措施,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毕业生自主创业,政府提供无息小额贷款作为启动资金,并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工商,税务等方面的支持,形成一种“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服务格局。
一、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济南市内六区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转业或复员)军人(有自谋职业证)。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在济南市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3、本人有良好的个人信誉;
4、本人没有违法行为。
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的证件
1、《再就业优惠证》、《就失业证》、《退役军人证》(复员或转业)(自谋职业证)相关证件(以上持有一种证件即可);
2、营业执照;
3、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格式);
4、经营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
5、结婚证(离婚证);
6、经营情况说明。
7、贷款申请表、担保人承诺书(原件各一式三份);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收入证明至少原件一份)。
四、人力资源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为3-5万元,对于联合经营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五、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为两年,对于能够按时还息还贷、信用记录良好的,按程序可以申请二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一年,不再享受贴息。
六、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规定
持有《山东省就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军队退役人员(转业或复员)(自谋职业证)和残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100%的贴息。
七、小额担保贷款的承办银行
1、齐鲁银行(经办网点市中支行、工业南路支行);
2、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经办网点历下支行)。
八、小额担保贷款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经办单位初审后向承办银行转交申请人资料;
3、经办单位与承办银行一同赴申请人经营地点考查;
4、承办银行审批;
5、市信用担保中心审批;
6、申请人、反担保人与经办单位签订反担保合同,承办银行放款;
7、经办单位与承办银行定期回访监督。
九、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担保人需符合的条件:
1、国家公务员;
2、学校等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金融、电力、电信等效益好的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二)需要准备的担保人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1、担保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担保人及其配偶户口本;
3、担保人及其配偶学历证;
4、担保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格式);
5、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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