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疫情影响,很多公司破产,职工再就业衔接的不是很及时,导致社保断缴,有人会想办法找社保公司像桥为人代缴或补缴,还有一些小伙伴会觉得社保已经断了,又不打算在北京买房或长期发展,干脆和企业协商不交社保了,这样每月到手的工资还会多一些,这样是否可以呢?本文带你来了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尽的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即使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协议
无效。所以缴纳社保一事,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刚好相反,比如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被自愿”了,该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企业如果强制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是无效且违法的,最后企业依法处理,照样需要缴纳。
温馨提醒: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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