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浏览山东培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雇员活动   >  干货——续签合同就要降薪,职工不签有补偿吗?

联系我们

济南培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手机:18560155656 电话:0531-81211056 QQ:2853656822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5-5-19楼

干货——续签合同就要降薪,职工不签有补偿吗?

发表时间:2019-06-13

今天我们一起分析一桩劳动争议事件。

事件的问题是:续签合同就要降薪,职工不签有补偿吗?

案例简介:培先生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同意续签但要降薪,本人不愿意接受,公司就称终止合同无补偿。

培先生在四年前入职这家公司,双方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为20000元。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与他再签订一份2年期的劳动合同,工资维持不变。他同意了。培先生工作认真,公司每月按时发放他工资,一切都很顺利。谁知,几天前,公司人事部突然通知他去谈话。人事经理告诉他,他的劳动合同到4月底就到期了,公司原本是不想和他再签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他手里的项目还没有结束,所以公司准备再和他签半年期的劳动合同。不过,因为项目已接近尾声,工作量不是很大,所以他的工资要降一降,降到每月15000元。他当即表示不能接受降薪。人事经理就说,如果这样,公司就不能再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了。他对此也没有异议,只是询问了一下公司准备给多少终止补偿。因为他曾听人说起过,公司不要职工,要给职工“N+1”甚至“2N+1”的补偿。人事经理却说,法律规定的,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签了合同,就意味着自己要降薪;不签合同,自己也拿不到补偿,怎么算自己好像都吃亏了。这份新合同到底要不要签呢?培先生很是纠结。

律师说:后经咨询,律师表示,人事经理的说法并不准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公司降低工资报酬,要求职工续签劳动合同,职工不愿续签的,单位还是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所以,培先生不需要纠结,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如果他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并且可以接受公司降薪的,就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他不同意降薪的,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不不过,经济补偿的标准并不是培先生听说的“N+1”或者“2N+1”。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市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特别提示:如果培先生得到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缴纳个税的政策不适用终止劳动合同。

8180.png

济南人事代理公司,济南社保户口代理,济南人事外包,济南代缴社保公积金,济南人事代理公司,济南代发工资

友情链接

济南社保户口代理 济南劳务派遣 济南人事外包 济南毕业生网签落户 济南人力资源公司
济南人事代理公司,济南社保户口代理,济南人事外包,济南代缴社保公积金,济南人事代理公司,济南代发工资 咨询热线

0531-81211056

(24小时在线服务)

联系我们

电话:0531-81211056

QQ:2853656822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5-5-19楼

二维码

济南人事代理公司,济南社保户口代理,济南人事外包,济南代缴社保公积金,济南人事代理公司,济南代发工资
扫码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19    山东培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90200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