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到某银行去办理业务,发现在该银行营业室的柜台外,摆放着许多银行为单位职工代发工资的花名表,而且任何人进入该银行后,都可以随意翻开看。笔者问银行工作人员,银行为单位职工代发工资的花名表放在柜台外,这是何故?工作人员答得倒也轻巧:这是为了方便单位职工到银行查阅自己的工资所发数额,银行为了图省事,所以这么做了。笔者作为一名银行职员,对该银行工作人员的说法却不敢苟同,更认为该银行的做法极为不妥,考虑欠周全。
笔者以为,银行这种做法有违《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储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这也是银行对存款人的承诺。但是,银行代发工资,单位职工在未到银行领取工资之前,是放在活期存折里的。既然放在存折里,那就是职工的存款,随意把代发工资表放在柜台外,谁都可以随时翻开看,明显违背了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为此,笔者提醒有关银行,从坚决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规定,更好地保护客户的存款秘密出发,请收好代发工资表。如果单位职工需要查询,银行最好还是单独提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存款泄密,保证客户的利益,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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